小金川河小金县县城堤防(三期)工程比选公告

省份 四川 城市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
招标代理机构
项目名称
小金川河小金县县城堤防(三期)工程
采购单位
小金县水务服务中心
采购联系人
康先生
采购电话
18096395337
中标单位
中标金额(元)
联系方式
小金川河小金县县城堤防(三期)工程小金川河小金县县城堤防(三期)工程 (项目名称)
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
 1. 比选条件
 
    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,   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    (核准机关名称)核准(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       阿州发改行审〔2022〕38号          )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,比选文件在         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投资主管部门名称)的备案号(若有)为 2207-513200-04-01-881729 。
 
2. 项目概况
2.1 项目业主: 小金县水务服务中心   
2.2 建设地点: 小金县美兴镇    
2.3 项目规模: 新建堤防2082米,加固堤防467米,新建排涝涵管5处    
2.4 计划工期: 240日历天  日历天;计划开工时间: 2023年10月  
2.5 项目总投资:   4943.0        万元
2.6 项目资金来源:   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    
2.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:   240.87      万元
3. 申请人资格要求
 
    3.1 申请人业绩要求:近三年来,申请人至少已完成 5 个(0-10水利工程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。
    3.2 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:近三年来,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(0-10)类似项目个人业绩,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.7款“代理招标估算金额”的 100 %(0-100)。
    3.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:  本项目拟配备4人(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,专职技术人员3人),项目负责人及专职技术人员需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印章(需提供从业人员专用印章的住建厅网络查询截图)。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(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最近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)。        。
3.4 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。
3.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。
    3.6 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  申请人需提供在《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》的登记证截图,且无不良行为(公司及项目人员)。。
 
4. 申请人参加比选
 
4.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、符合第3条“申请人资格要求”的,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  2.1 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《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》(国家计委计价[2002]1980号)规定的收费标准动     %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,请自  2022年09月15日16时00分  至  2022年09月21日16时00分(北京时间)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(四川省)(http://ggzyjy.sc.gov.cn)下载比选文件(详见操作手册)。
4.2 申请人自 2022年09月15日16时00分至  2022年09月21日16时00分 (北京时间)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(四川省)(http://ggzyjy.sc.gov.cn)上传比选申请文件(详见操作手册)。
    4.3 不收取比选服务费。
 
5. 随机抽取中选人
 
5.1 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,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(四川省)(http://ggzyjy.sc.gov.cn)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。
5.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(四川省)(http://ggzyjy.sc.gov.cn)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,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。
  
6. 发布公告的媒介
 
    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(四川省)(http://ggzyjy.sc.gov.cn)上发布。
 
7. 联系方式
 
  
比 选 人: 小金县水务服务中心       
    地    址: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邮    编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联 系 人:  康先生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电    话:  18096395337    
    传    真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2年09月15日(上网时间)
 
注:(1)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。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,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。
    (2)近三年,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(含当日)起前36个月。
    (3)第3.1款、第3.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,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,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。第3.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。
   (4)要求“加盖申请人单位章”的,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(法定名称)章(电子签章)。
   (5)比选文件上网后,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。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,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(若有),发布变更公告,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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